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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不公開催淚彈成分遭投訴 申訴署裁不成立

【明報專訊】警方在反修例運動發射逾1.6萬枚催淚彈,不少人投訴健康受影響,但警方拒公開催淚彈成分。有市民為此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警方解釋透露有關資料或令別有用心的人做出「針對性行為」。結果投訴不成立,但公署促警方援引《公開資料守則》拒絕提供資料時,應向投訴人具體說明理據。中大專家許樹昌認為問題不在催淚彈成分,而在施放方式,例如打中頭部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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