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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藏自拍棒襲警 岳衣男否認拒捕

【明報專訊】身穿印有「岳」字上衣的19歲青年,涉去年9月15日於北角助其他示威者逃離追捕時持自拍棒襲擊督察。青年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但否認一項拒捕罪而受審。受襲督察供稱,被告被捕時曾反手「鬥力」拉扯另一警員手上警棍,督察亦曾用警棍壓被告,稱「學(用)警棍嗰陣,教可以用嚟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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