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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存款無領牌 大狀:涉詐騙非法集資

【明報專訊】上水一間找換店以高利息引誘大批顧客存入巨款,款項及後不知所終,涉款高達1300萬元。翻查資料,香港公司須持有金融管理局發出的牌照,才可經營銀行業務或接受存款的業務,惟涉事找換店事發時僅持有海關發出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有律師質疑涉事找換店或涉及「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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