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亂過馬路案審91日脫罪 尼婦入稟索償律政司等600萬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早前審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至審訊踏入第91日才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該尼泊爾籍女被告繼早前入稟向何官提司法覆核和索償後,前日再入稟高等法院,指自己被惡意檢控,承受焦慮和精神困擾等,向律政司長、兩名外聘主控官和兩名警員索取不少於600萬元賠償。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