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2003年仲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嘅羅致光(圖)曾經離場表態,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今日,身為勞工及福利局長嘅佢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就話,「當大家反對去保障國家安全係幾難想像」。佢又話任內無一件事牴觸佢嘅價值觀,「我唔會用辭職嚟威脅,去達到自己認為係正確嘅事」。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羅致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