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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外籍法官可好公允 毋須設特別法庭

【明報專訊】2003年的23條立法,特區政府有諮詢公眾,草案經多番修訂加入多項保障。葉劉淑儀帶同當年23條立法諮詢文件接受專訪,稱「國家安全的罪行素來都打算在香港審」。有建制派提出要設特別法庭審理國安罪行,並不得由外籍法官審理,葉太則認為「不應該用國籍來判斷,外籍法官都可以好公允」,又說毋須成立特別法庭,因為法官不夠,但可以指定幾位資深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她稱,如犯罪的主體在香港發生,就在香港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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