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年前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的彩虹行動成員、社民連外務副主席岑子杰,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本港法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做法有違「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法》條文,案件昨在高院聆訊。政府一方指出,公共政策的基本原則只承認異性婚姻,假如法庭頒下聲明,將對多項政策構成影響。 相關字詞﹕岑子杰 司法覆核 同性婚姻 同志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