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19歲青年涉以雨傘「篤」警長胸口,他早前承認襲警,罰款2000元。律政司不滿過輕申請覆核,昨被駁回。裁判官稱法庭有責任保護執勤警員,但不等於必定判監,法庭判刑時需視乎案情及被告個別背景。 相關字詞﹕刑期覆核 襲警 沙田 反修例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