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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否認黃大仙暴動 辯方質疑警「捉錯人」

【明報專訊】20歲男生涉於去年國慶日參與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遭驅散時向警方擲物。男生被控暴動罪,昨於區域法院不認罪受審。辯方質疑警方「捉錯人」,男生更遭警員兩次棍毆,倒在血泊被捕;又稱警員以非法集結罪拘捕被告,而非暴動罪,乃因無目睹被告擲物。負責拘捕的警員肯定被告曾擲物,不以暴動罪拘捕是因「唔知暴動罪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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