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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呈請勝訴 陳凱欣裁非妥為當選 官稱未獲機會解釋立場 重大不當

【明報專訊】2016年因立法會宣誓事件遭褫奪議員資格的劉小麗,2018年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時,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劉小麗其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昨頒下判辭,認為選舉主任事前未給予劉小麗解釋立場的機會,構成重大不當,裁定劉小麗勝訴,該次補選勝出的陳凱欣則非妥為當選。劉小麗形容今次屬「慘勝」,陳凱欣則形容為其事業的「小小挫折」,暫未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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