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6月7日,灣仔警察總部對開路面及跑馬地警署外先後遭投擲汽油彈,綽號「東區小霸王」的青年隨後被捕,一直還押,至上月承認兩項罔顧生命是否受危害而縱火及其餘7項涉毒品和交通等罪行,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4個月。 相關字詞﹕縱火 警署 跑馬地 警總 汽油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