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於2016年11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橫洲公屋項目時,涉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事後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相關條文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之後提出上訴,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認為,當議員的行為涉及刑責或構成擾攘,便不受豁免權保障。上訴庭聽畢陳辭後押後裁決。 相關字詞﹕上訴庭 藐視 權力及特權法 馬紹祥 梁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