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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舊物業建「非永久構築物」如違法願承擔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鄧炳強繼上周被揭發其租住舊居天台涉僭建,再被指另外兩個於2002年至2016年期間持有的物業亦涉僭建,鄧炳強昨出席元朗區議會會議時承認,8年前購入元朗錦綉花園單位後,在花園以「活動圍板」建了一個「非永久的構築物」,又指「如果呢個情况有任何違法,我會承受任何後果」。翻查資料,鄧炳強2012年購入該單位時任元朗警區指揮官,並在持有物業期間升任為助理警務處長,而2011年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被發現其九龍塘的物業不依法清折僭建物遭批評。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鄧炳強敏感度不足,認為屋宇署應調查事件,質疑是否有人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相關字詞﹕警務處長鄧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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