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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禁公園唱歌收利巿 擬月內交立會先訂後審

【明報專訊】公園街頭表演造成噪音問題,近年備受關注。康文署早前建議修訂《遊樂場地規例》,包括禁止在公園演唱並收取「利市」打賞。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修例建議,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表示,冀本月內可將修訂建議提交至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盼本立法年度完結前可完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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