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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倘不符刑事標準 律政司可撤檢控

【明報專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提私人檢控者必須先提供證據,說服裁判官批出檢控傳票,若私人檢控獲批准,此後的法律程序與一般刑事程序無異,唯獨控方不是律政司代表,而是起訴人親身或尋找大律師代表。控方亦須自行蒐證,例如錄證人供辭、安排上庭作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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