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3年前涉訛稱被操普通話大漢迷魂擄走和施虐,早前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被判囚5個月,其後再遭高院駁回上訴。他昨在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的證明書;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認為案件不涉重大和廣泛重要性,駁回林的申請,林須即時入獄繼續服刑。 相關字詞﹕上訴終院 虛報有人犯罪 終院 林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