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文書助理去年11月14日「曙光行動」中響應癱瘓交通,在灣仔港鐵站衝閘,遭休班警截停時隔着口罩咬警員前臂,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裁判官下令還押至5月5日判刑,索取心理及精神等報告,並指姑息襲警只會助長罪行,認為監禁為適當刑罰。 相關字詞﹕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普通襲擊 襲警 入境處 文書職系 反修例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