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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男子被燒案 旁觀夫婦爆粗 改控行為不檢

【明報專訊】去年11月11日的「黎明行動」當天,馬鞍山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時,現場一對夫婦懷疑在現場講粗口,事後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他們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經控方修訂改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指兩人涉大聲責罵男子X,案件押後6月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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