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選管會拋出立法會選舉指引建議,其中包括將「候選人」定義改為提名期結束前曾宣布有意參選者,無論有無交表或撤回提名,甚至畀選舉主任判定提名無效,都喺「候選人」之列,搞到唔少政黨不滿,亦擔心黨內初選以至往後活動都要計選舉經費。民建聯原本搞緊「建港之聲」內部初選,Emily聽聞日前中委會亦叫停。 相關字詞﹕立法會選舉 候選人 選管會 初選 民建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