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釋囚陳先生(化名)向本報投訴稱,2017年在白沙灣懲教所服刑時,任職廚工4個月全無休假,懷疑遭人偽造放假紀錄,更不獲發逾時工作工資。他服刑時已向懲教署投訴,獲釋後持續跟進,案件現於上訴階段。陳先生於周一(16日)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懲教署發還案中關鍵證據「所員休息簿」,以證明他的上班日數。 相關字詞﹕釋囚 懲教署 白沙灣懲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