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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黨欺凌案提堂 10被告須暫住兒童院

【明報專訊】11歲女童近月在大埔遭童黨欺凌,包括被人拳打腳踢、以煙頭燙傷額頭及被拍下裸照。涉施襲的10名男女童早前被捕,昨被控以有意圖而傷人等5項罪名,最年輕的被告僅10歲。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0日,以待調查,並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10人須暫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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