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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覆核 促辱國旗者判監 邀上訴庭列判刑因素 包括侮辱程度

【明報專訊】網民去年9月發起在沙田新城市廣場集會,其間21歲冷氣技工學徒涉踐踏國旗、將國旗丟進垃圾車和水池等,事後被捕。他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昨在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建議改判監禁式刑罰,同時邀請法庭就控罪的判刑羅列需要考慮的因素,例如侮辱程度、行為的多樣和持續性,以及被告的參與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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