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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學生涉藏炸藥TATP案 次被告准保釋過元宵

【明報專訊】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去年11月涉在校內管有烈性炸藥TATP,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兩人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辯方提到,次被告希望元宵佳節可回家與母親「食湯圓」共敘天倫,裁判官終批准次被告保釋,但須守宵禁令,且不得入校內存放化學品的課室等;惟裁判官仍因案情嚴重,拒絕讓首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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