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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便箋探監 探員脫罪 官:上司證供不穩妥

【明報專訊】反三合會行動組一名偵緝警員,涉於2017年1月兩度偽冒上司簽署警察便箋,到屯門大欖女懲教所探訪一名還押候審的哥倫比亞籍女子,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基於警員上司的證供有不穩妥之處,裁定警員全部控罪不成立。裁判官同時指出,雖未能證明警員有否冒簽,但他早與涉案女子發展親密關係,事後就探訪撰寫的情報報告內容空洞,質疑他是否只為公務而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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