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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被賣來港奴役4年 巴漢終院敗訴

【明報專訊】巴裔漢聲稱遭販賣來港工作4年,受盡僱主殘酷對待,向港府部門求助不果,2015年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並勝訴,當時法庭裁定政府未有履行《香港人權法案》(下稱《人權法》)訂明的責任。政府後來上訴,部分得直,裁決表示《人權法》不涵蓋保護販運人口,政府亦無責任主動針對制定法律。巴漢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駁回巴漢上訴,並稱《人權法》文本上不綜觀地禁止販運人口,政府無絕對責任針對制定法律,維持上訴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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