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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淫女「罪惡昭彰」 官重囚17年 轟被告禽獸不如 讚事主勇敢成榜樣

【明報專訊】現年59歲的貨車司機自女兒11歲起,多次與她共浴和性交,女兒怕引致家庭破裂、擔心父親發怒等理由啞忍。直至前年與父親爭吵,遭威脅沒收家門鑰匙,才請求友人協助報警揭發事件。父親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8項亂倫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昨日判刑時形容,即使動物都會保護自己的子女,而她擔任法官多年,未曾聽聞如此長期和罪惡昭彰的侵犯情節,決定重判被告入獄1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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