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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問快答:解構新制選委會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會議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立法會於5月27日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5月31日刊憲生效。修改選舉制度涵蓋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其中2021年9月19日將率先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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