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通通識 第711期

觀點與角度:文化保育方式

【明報專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10月17日的大會上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並於2006年生效,目的為保護各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生效後,本港亦展開全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並於2008年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負責普查與提供意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