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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兩段婚姻 忍痛離開兒子

【明報專訊】葉麗儀經歷兩段婚姻,20歲時嫁首任丈夫,因當時母親管教嚴,她渴望搬離家,碰巧遇上大她8歲、同樣愛音樂的男友,拍拖18個月便結婚,後來因性格不合分開,「最大原因是我開始錄唱片,他就不喜歡,覺得我被人利用,但我不覺得,一開始就能跟煇哥、黃霑兩位很專業的人合作,是我的福氣,他們教我很多演唱方法,而且跟煇哥做廣告歌和電影音樂後,收入比前夫好,我不理他的反對繼續做,大家的分歧就愈來愈大」。被指為事業拋棄當時只得4歲的兒子?葉麗儀直認不諱,解釋當時到英國發展沒可能帶兒子同行,「加上正值與前夫辦離婚,如果我不離港,分居日期不夠就有排拖,所以只能忍痛離開。現在跟兒子關係要好,但他曾問我當年為何要走,是否他做錯。我跟他說,如果我當時留下,屋企的環境會很惡劣,對他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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