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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糾紛結案 鍾舒漫勝訴 陳潔玲輸官司賠逾4萬 庭外騎劫訪問

【明報專訊】鍾舒漫與前落選港姐陳潔玲去年涉生意糾紛,鍾舒漫入稟向對方追討4萬元,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的小額錢債審裁處裁決,鍾舒漫獲判勝訴,陳潔玲向她賠償43,560元及訟費1183元;審裁官判詞稱雙方於去年5月13日提出拆伙協議,其後陳潔玲於6月10日要求鍾舒漫簽署協議書,並不應該在拆伙協議之內。鍾舒漫在庭上投訴今年8月3日在法庭內被陳潔玲偷拍,但陳否認,審裁官重申法院範圍內不准拍攝,提示鍾舒漫若有疑問,可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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