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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官批准推翻認罪決定提覆核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8.31續審

【明報專訊】楊明去年8月初駕車在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楊明原本承認後兩項罪名,之後推翻認罪答辯並獲准,案件押後至昨日再提訊,控方要求裁判官覆核他批准楊明推翻認罪的決定,稱答辯是嚴肅的程序,認為裁判官准他推翻認罪決定屬錯誤。裁判官最終再將案件延至8月31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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