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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 表面證供成立 3•11結案陳辭

【明報專訊】現年40歲無綫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初駕車沿半山馬己仙峽道落山,駛至玫瑰別墅對開彎位時,汽車失控越過對面線自炒。楊明當時疑醉酒,未能站穩,需兩名警員攙扶由救護車送院,其後因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楊明被控3項罪名,包括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及不小心駕駛,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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