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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燦性侵罪成判囚10個月

【明報專訊】韓國男團B.A.P的30歲前成員力燦,2018年7月偕友人到京畿道遊玩,在民宿內性侵一名廿多歲同行女生,受害者報警求助,翌年檢方以不拘留形式起訴力燦,但案件一直繼續審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宣判,認定受害人證供可信,加上被告坦白認罪,因此判囚10個月,另需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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