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6歲周永恒去年12月於尖沙嘴的便利店內涉嫌打架被捕,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罪名,案件上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於警方呈上的閉路電視片段證據不齊全,延至昨日再提堂。全身黑色裝束的周永恒昨晨9時10分到達法院應訊,未見律師或親友同行。他神情輕鬆,見到傳媒揮手打招呼,稍為停步影相後便進入法院,他說:「趕時間,遲了少少,多謝大家關心!」 相關字詞﹕健身教練 香港司法制度 自辯 九龍城裁判法院 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 周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