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瑞士周日(15日)舉行公投,其中一項是《器官移植法》修定,結果選民以60.2%贊成、39.8%反對的懸殊結果通過。此後瑞士的器官捐獻原則將從現行的「知情同意」改為「推定同意」。這意味任何在生前沒有明確對器官捐獻表示拒絕的年滿16歲人士都可被視為器官捐贈者。若死者未滿16歲,醫療方仍需徵詢家屬的捐贈意願。 相關字詞﹕器官移植 器官捐贈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