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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立法打擊網絡欺凌 社交媒體須交留言者

【明報專訊】澳洲將訂立反社交網絡蓄意誹謗等攻擊的「社交媒體誹謗法」,今後倘有人向法院申訴遭受匿名的網絡中傷,有關數碼媒體平台必須提交該匿名網民的身分資料,否則須被罰款。澳洲國會本周將審議這項法案,倘通過後將影響facebook、Twitter等平台,新例的爭議和關鍵是相關平台是否被視為所載內容的「發布者」(publ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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