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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裁傳媒需為留言帖負責 遭法院視作「出版者」 恐更多禁網民評論

【明報專訊】澳洲高等法院周三(8日)就一宗誹謗案件,裁定傳媒機構作為「出版者」,需要對第三方在其facebook(fb)專頁發布的帖文留言負有法律責任,被形容是歷史裁決,預計令傳媒未來在更多帖文上禁止網民評論,或打擊它們在社交網站刊登報道。專家指出,裁決不僅影響新聞機構,亦可能對社交平台上有眾多追隨者的用戶帶來後果,甚或影響全球各地的誹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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