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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州嚴苛反墮胎「心跳法」生效

【明報專訊】美國得州「心跳法」在最高法院未對緊急阻擋請求採取行動後,於9月1日生效,這項法律規定懷孕6周後,即一般可偵測胎兒心跳的時期,就不允許墮胎,因強姦或亂倫受孕也不例外,是全美最嚴苛的墮胎法之一。得州共和黨籍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5月簽署「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禁止在偵測到胎兒心跳後執行墮胎。這項法律令得州成為全美接受墮胎最困難地區。多個團體8月30日向最高法院遞出緊急請求,希望阻止得州「心跳法」生效,但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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