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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判「慰安婦」勝訴 日本須賠每人71萬

【明報專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五(8日)宣判,日本政府須賠償12名「慰安婦」原告各人1億韓圜(約71萬港元);當中7人自2013年入稟後已亡故,改由遺屬代表。判決謂「國家豁免權」不適用於日本在非法佔領朝鮮半島期間,對半島人民所犯有計劃、有組織的廣泛反人道罪行。日本拒絕接受裁決,堅持所有涉及兩國的二戰賠償問題已於1965年建交時,以及2015年日韓協議解決,昨傳召韓國大使抗議。韓國目前餘16名「慰安婦」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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