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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現場:以公眾利益之名的裁決

【明報專訊】支聯會被控作為外國代理人拒絕提交資料一案,被告問控方支聯會是哪一國的代理人?問了8個月。律政司指披露這資料會損害公眾利益,向法庭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不作披露。經過半日的公開審訊,半日的閉門審訊(只有控方和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上星期三終於頒布裁決。究竟過去30年、年年舉辦六四遊行、維園燭光集會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哪一國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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