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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頒布翌日,雖然警方不批准遊行但不少人仍然上街抗議,過程中發生的警民衝突引致數名警察受傷,數百示威者被捕,當中10人涉嫌違反國安法,其中有人被發現身上帶有書上口號的旗幟或貼紙。政府其後發出嚴正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有關新國安法下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連日來繼續引出不同演繹與論辯,今期我們訪問了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教授,他好詳細為記者講解和推演不同情况,並認為對香港法治最良好的發展,是國安法從此可以束之高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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