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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記恩師麥高義二三事——案無大小 少一點公義就是不公義

【明報專訊】2005年4月28日,我隨便走進一個法庭,見到一個身材高大、動作引人注目的大律師,正在用右手使勁地做手勢,並當着上訴法院每一個嚴肅非常的法官面前,擺動他的律師袍來回踱步。那時我還是個記者,第一份工作才開始了一星期,被指派往跑法庭——換言之,是個負責「悶蛋事宜」的新丁。但當我看着這個男人如此力量充沛地提出論點時,我完全無法明白何以人們會覺得這是沉悶。我手上無任何背景資料,不知道案件關於什麼,但那些論點都容易明白,在在呼喚任何人的邏輯感和公義心,而且無論在知性上、視覺上,都是蠻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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