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區域法院的一宗法庭判決,社會大嘩。支持法官者認為,既然被告在將軍澳連儂牆「傷人」罪方面,按判辭說法是「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為何仍然要判45個月咁長的刑期呢?另一邊則指出,為何斬人者有「高尚情操」,不可以作為減刑的因素云云。
【明報專訊】區域法院的一宗法庭判決,社會大嘩。支持法官者認為,既然被告在將軍澳連儂牆「傷人」罪方面,按判辭說法是「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為何仍然要判45個月咁長的刑期呢?另一邊則指出,為何斬人者有「高尚情操」,不可以作為減刑的因素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