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曾信繁

教育心語

徹底而非激進的改革 / 曾信繁

【明報文章】人事與工作文化是一個機構賴以成功的關鍵,學校當然亦不例外。對教師而言,良好品格意味着合乎教育專業的操守,然而,人們習慣在中文語境裏將conduct或code譯作「操守」或「守則」,把實踐專業原則傾向視作遵守一些規定或要求。正如近日教育局公布了《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官方指明這份指引「清晰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行為規範,鼓勵教師自覺遵守」。這份新指引除了由官方自行編寫,加入國家安全元素等,聚焦於加強教師的「守法」意識,搬出現行各種法例套用在教學場景之中;亦刻意不再繼承過往通行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已被官方下架),將教育專業當中的「權利」部分近乎完全摒棄,目的旨在「再教育」今天的新舊教師。長遠而言,當這一傾向潛移默化,大多數教師自然會「自我實現」成為「聽教聽話」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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