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文.李敬恒/編輯.吳騫桐

世紀

世紀.五無閒話:讀席拉赫《誰無罪》 模稜兩可的法律與公義 / 文.李敬恒/編輯.吳騫桐

【明報文章】一般而言,我們都會覺得法律跟公義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法律之所以存在,似乎正是要維護社會公義,保障所有人受到合理、公平的對待。同時,我們也好像習慣以法律作為公義的唯一標準:犯法的行為就是不公義,而法律認可的行為則沒有問題。事實上,不同社會有依據不同原則與機制產生的法律體系,對人民的要求也各有不同。這是否代表所謂公義本身也是因應不同社會而有所不同?假如一個社會的法律允許,要求我們作出一些不合理甚至不道德的事情,又是否代表這一切因此就合乎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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