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1670年8月,William Penn和William Mead兩位Quakers成員(一個被當時英國政府視為異教的組織)在倫敦Gracechurch Street向數百人宣道,違反Conventicle Act禁止4人或以上非核准教會的宗教聚會。Penn和Mead被控非法集會罪,案件由一名法官及12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審理。 相關字詞﹕律政司 Bushell's Case 法庭 唐英傑 國安法 法官 陪審團 法政隨筆 陳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