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法律亦然。法律可以保障人權,維護法治,但同一法律亦可以踐踏人權,排除異己。每一條法律總有千百個理由去限制人權,民選的立法議會便是第一道把關,盡量在保障人權和維護公眾利益之間平衡。立法議會沒有足夠的制衡,通過的法律自然會傾向於執行政府的意願,人權可能受到不必要的限制,而政府的解釋往往是一句「人權不是絕對的」。 相關字詞﹕公義 檢控 權力 自由 詮釋 法律 法治 人權 法政隨筆 陳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