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就今年六四集會案被還押個多月,終於在上星期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候訊。鄒幸彤離開法院時,形容是一個小勝利,確認了「未審先囚」不應成為慣例,亦不需要通過放棄言論自由來換取保釋權。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未審先囚 無罪假定 檢控 保釋 鄒幸彤 法政隨筆 吳思諾 還押期限 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