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司法機構設立「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採用兩層架構處理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委員會主席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成員包括四名法官,及四名非法官的社會人士:永泰地產主席鄭維志、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前申訴專員劉燕卿及珠海學院校長李焯芬。 相關字詞﹕自由 權利 無罪推定 普通法 法官 司法制度 政治敏感 法政隨筆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 梁家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