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律政司計劃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包括事務律師在內的律政人員,能夠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律政司長鄭若驊指,眼見有擔任訟辯工作的律政人員表現出色,但因其本身是事務律師而不能獲推薦成為資深大律師,實在不公平。 相關字詞﹕律政人員 事務律師 大律師 資深大律師 法律執業者條例 律政司 法政隨筆 吳思諾 愛國 戀殖